温开教工〔2017〕41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会
关于做好2017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困难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管理,推动工会服务帮扶教职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经研究,关于2017年度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工作对象
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因病因灾致困的在职、退休教职员工(含临时聘用教师)。
二、帮扶条件与标准
(一)教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在医保定点医院认可范围内的年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过重的给予补助;教职工家庭因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突发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等)造成家庭贫困的,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教职工因配偶患重病支付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一般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工会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本单位的特困教职工的基本信息,实事求是地填写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困难教职工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如实提供相关凭证台帐(因病致困教师需提供社保结算清单、自费治疗费药费票据,因灾致困教师需提供受灾情况照片等材料)。
(二)各学校(幼儿园)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掌握标准,严格把关,一律入户走访调查,确保全面、细致地了解到每一名困难教职工的需求和愿望,又要做好核实审查工作,严防做假,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凭证台帐齐全。
(三)各学校(幼儿园)工会务必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盖章上报区教育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QQ邮箱:361146632@qq.com。联系人:施连华,电话:85851609。
附件: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困难教职工档案汇总表
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
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困难教师相关凭证台帐
4.患病经过及费用情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会
2017年12月5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会 2017年12月5日印发